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来减少损失。因此,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了防止或减少车辆损失而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拖交通事故车费属于施救费用
即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被保险车辆损失而采取的必要、合理的措施所支出的费用。根据《保险法》第57条和实际情况,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失去正常行驶能力,只能通过外力脱离险地,那么雇用吊车及其他车辆进行施救的合理费用以及将车辆拖送到修理厂或交警队的合理运输费用都是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

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需要按照其规定来计算
如果拖车费用超出了保险公司规定的金额,那么保险公司将会重新进行核定。举个例子,如果被保险车辆掉入深沟中,需要使用吊车或人工抬起,最好事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费用。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重新核定施救费用。
此外,如果车辆异地出险,需要请求交警将车辆拖回被保险车辆所在地,产生的巨额拖车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保险公司只负责将车辆拖至出险地就近的修理厂或交警扣车场。

关于是否能够获得拖车费用的赔偿,主要取决于是否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如果购买了这两种保险,自然拖车费用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对于其他情况下的责任与赔偿,则由有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来承担交通事故的损失。
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行驶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无需承担理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