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办理报废注销也是可以的,因为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中就明确指出,当车辆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的,且当时也没有进行报失、报废处理的,可以先向相关部门申请出具《机动车灭失证明》,然后就可以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车辆了。

综上所述,车找不到了要想报废车辆,可以去开具相关的机动车灭失书面承诺书,凭借灭失证明就就可以去车管所办理报废注销车辆了,只要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没有问题的,也就会帮你注销机动车登记档案。

《机动车灭失证明》的开具方式:

1、因自然灾害造成报废车损毁,找事故发生地政府出具机动车灭失证明;

2、因盗抢造成报废车辆丢失,且报案后未追回车辆的,找事故发生地派出所出具机动车灭失证明;

3、因失火造成报废车辆损毁的,找事故发生地消防部门出具机动车灭失证明;

4、因交通事故造成报废车损毁/丢失的,由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出具机动车灭失证明。

本文作者:无敌-电动网(modiauto.com.cn)

机动车注销登记规定

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显示,机动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需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1、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2、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3、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4、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5、因质量问题退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