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报废标准新规定2022年对超标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一般报废时间为3-5年。各个地区市政府发布的规定不同,需要大家留意最新过渡期时间动态。

2022年9月1日起,对未办理登记上路行驶的超标两轮电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已办理登记的车辆上道路通行时间统一截止至2023年6月29日。

但是,各地区对超标电动车的过渡期进行了延期。例如:陕西省发布《关于延长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的通告》,过渡期延长3年,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很多地方的过渡期延长了以后,也是对车主的一个好消息。在延长过渡期后,超标电动车能够得到更好的利用,等到过渡期一过,车辆也基本进入报废阶段,可以将车主的损失降到最低。在过渡期有政策的大力支持,希望大家在规定期限内能处理好超标电动车,遵守国家规定,实时关注相关资讯。

临汾市通过的《临汾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维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置换、提前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报废的超标电动车应该提前处理,通过自行按废品处理、以旧换新换购、政府回收等方式处理掉。北京市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门店都积极参与了车辆的以旧换新活动,换购的价格应对照旧车的现况、厂家补贴以及新车优惠等情况进行换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