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了10种违章行为会被扣除1分,并处以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这些违章行为包括超速、未按规定会车、未使用灯光、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线指示、超载、未系安全带等。

超速是一种被严格监管的违章行为

在驾驶中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时,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速行驶都属于违章行为。因为超速不仅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还可能给其他道路使用者带来潜在的危险。

未按规定会车或在道路上未按规定倒车或掉头也是扣1分的违章行为之一

这意味着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妥善处理会车、倒车和掉头的情况,以确保道路交通的流畅和安全。

未按规定使用灯光也是违章行为之一

在驾驶机动车时,及时使用车辆所需的灯光至关重要,因为它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能见度,还可以向其他车辆传达必要的信息。忽视使用灯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对道路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而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线指示同样被视为扣1分的违章行为。无论是因不熟悉道路标志还是故意违反规定,驾驶员都应该遵循交通管制的要求。

此外,未系安全带也属于违章行为,该行为会被罚款并扣除1分。佩戴安全带是保障乘车人员安全的基本要求,因此驾驶员必须牢记这一规定,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