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地址:荣乌高速马庄收费站
联系电话:0316-711112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00-17:30;(主要处理本大队辖区相关交通事故及河北高速公路交通违法。)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事故处理
业务描述:主要处理本大队辖区相关交通事故及河北高速公路交通违法。
详细地址:廊坊市永清县裕丰街98号
联系电话:0316-668020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4:30-17:0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业务描述:非现场违章处理、套牌案件
详细地址:永清县裕丰街98号
联系电话:0316-662227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夏季08:30-12:00,14:3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违法消除,事故复核,事故处理
业务描述:1.缴纳罚款 2.事故处理
廊坊其它违章处理点
详细地址:廊坊市固安县106国道47公里+200处
联系电话:0316-6187759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4:3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事故复核,事故处理,假套牌受理
业务描述:1.缴纳罚款 2.事故处理
详细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胜芳镇芳清道16号
联系电话:0316-7896116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夏季:08:30-12:00,14:3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驾驶证补换领,体检
业务描述:受理群众非现场违法处理、一般程序违法处罚等执法工作;机动车变更联系方式、免检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驾驶证期满换证、补领驾驶证、变更联系方式等业务。
详细地址:永清县裕丰街98号
联系电话:0316-662227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夏季08:30-12:00,14:3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违法消除,事故复核,事故处理
业务描述:1.缴纳罚款 2.事故处理
详细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五一路5号
联系电话:0316-8625920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业务描述:机构简介:受理群众非现场罚款、一般程序违法处罚、套牌案件、窗口注册等执法工作。
详细地址:廊坊市安次区悦华路2号天桥西派出所
联系电话:0316-701961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4:3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驾驶证补换领
业务描述:遗失、损毁补领驾驶证业务、非现场违法处理
详细地址:廊坊市霸州市益津南路330号
联系电话:0316-723892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夏季办公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核发临牌,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假套牌受理
业务描述:受理群众非现场违法处理、一般程序违法处罚、套牌案件受理等执法工作;机动车核发临时号牌(未登记新车)、免检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详细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46号
联系电话:0316-576811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夏季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业务描述:受理群众的非现场、一般程序违法处理;违法业务复核;本地假、套牌举报等
详细地址:廊坊市永清县裕丰街98号
联系电话:0316-668020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4:30-17:0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业务描述:非现场违章处理、套牌案件
详细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
联系电话:0316-12123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3:30-17:30;(夏季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业务描述:1.缴纳罚款 2.事故处理
详细地址:廊坊市大城县津保南线大城县111号
联系电话:0316-5500001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08:30-12:00,14:30-17:00
业务范围:电子监控违法处理,事故复核,事故处理
业务描述:1.缴纳罚款 2.事故处理 3.补换领驾驶证 4.补换领行驶证 5.新车注册登记 6.核发检验合格标示 7.申领新车临时号牌 8.满分学习 9.机动车报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