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喀什地喀什市苏勒坦艾比拜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阔纳夏马勒巴格路)附近,本站已经收录27个停车场,推荐其中最近的20个,分别为喀什电力检修公司停车场,喀什电力检修公司停车场出入口,喀什电力检修公司东侧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站等,具体信息看下表:

# 停车场名称 地址 距离 类型 评分 导航
1 喀什电力检修公司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阔纳夏马勒巴格路喀什市新第八中学东南侧约60米 394 地上停车场 4.6 🧭 导航
2 喀什电力检修公司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喀什市阔纳夏马勒巴格路喀什市新第八中学东南侧约60米 394 停车场出入口 4 🧭 导航
3 喀什电力检修公司东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阔纳夏马勒巴格路喀什市新第八中学东侧约150米 429 地上停车场 4 🧭 导航
4 电动汽车充电站 喀什地区喀什市新第八中学西北侧约60米 577 地上充电站 3.5 🧭 导航
5 北湖管委会前地上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新第八中学西北侧约70米 581 地上停车场 3.5 🧭 导航
6 喀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 836 地上停车场 4 🧭 导航
7 喀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喀什市 879 停车场出入口 4.9 🧭 导航
8 其尼瓦克国际酒店(喀什古城店)地下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喀什第二幼儿园东侧 922 地下停车场 4.2 🧭 导航
9 喀什地区公安局家属院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公安局-家属院 976 地上停车场 4.1 🧭 导航
10 自来水公司住宅小区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131号 1069 地上停车场 4.1 🧭 导航
11 自来水公司住宅小区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131号 1069 停车场出入口 3.5 🧭 导航
12 喀什华康医院地上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喀什华康医院 1084 地上停车场 4.1 🧭 导航
13 如家酒店·neo(喀什古城西门店)地上停车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尤木拉克协海尔路 1099 地上停车场 4.4 🧭 导航
14 蓝天小区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一巷喀什地区高级技工学校西南侧约70米 1126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15 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西南侧停车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490号 1178 地上停车场 4.6 🧭 导航
16 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 1230 地上停车场 3.9 🧭 导航
17 博格拉小区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425号 1245 地上停车场 4.8 🧭 导航
18 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天山南路 1248 路侧停车场 5 🧭 导航
19 喀什市双色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445号 1249 地上停车场 4.6 🧭 导航
20 博爱医院南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喀什市色满路博爱医院南侧 1254 地上停车场 4.4 🧭 导航

喀什地区部份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注意:大部分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公共车位和小区限价等情形,酒店、饭店等私营区域不受限价影响。停车前请务必咨询具体价格

# 停车收费规则详情
1
✈️ 机场
喀什徕宁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自2026年5月26日0时起执行):依据《关于调整喀什市区停车场车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喀市发改字〔2013〕236号)执行。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按累计时间进行计费。小车(9座以下含9座)每车每小时2元;大车(9座以上)每车每小时4元。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2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摩托车、二轮、三轮电动车、自行车、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军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热、供电、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煤气工程等抢修车辆及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殡葬车辆、残疾旅客车辆免收停车费。
2
📌 停车收费标准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内停车场(165个收费车位)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喀什市区停车场车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喀市发改字〔2013〕236号)执行,即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小车每小时2元,大车每小时4元;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2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
3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喀什经济开发区丽景天成小区门外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喀什市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半个小时内免费2元/小时,夜间段(22:00—次日9:00)内最高封顶10元。月卡优惠:每月100元/车;年卡优惠:全年1080元/车。每户家庭仅限登记一辆车享受优惠价格,第二辆车按200元/月/车收费。
4
📌 停车收费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停车占道费:临时车辆停车费半个小时内免费2元/小时,24小时内最高封顶36元。业主停车费为360元/年。
5
📌 停车收费标准
市区公益性停车场所及占道(人行道)停车场收费标准: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按累计时间进行计费。小车(9座以下含9座)每车每小时2元;大车(9座以上)每车每小时4元。白天时段(北京时间09:00—22:00)按上述标准收费;夜间时段(北京时间22:00—次日09:00)停车按每车每小时2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军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热、供电、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煤气工程等抢修车辆及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殡葬车辆、残疾旅客车辆免收停车费。
⚡ 数据从网络行整理,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