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芝罘区烟台华厦医院(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附近,本站已经收录46个停车场,推荐其中最近的20个,分别为金象泰温馨家园地下停车场出入口,金象泰温馨家园地下停车场,金象泰温馨家园停车场出入口,八一花园南侧停车场等,具体信息看下表:

# 停车场名称 地址 距离 类型 评分 导航
1 金象泰温馨家园地下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162号附近 36 停车场出入口 4.7 🧭 导航
2 金象泰温馨家园地下停车场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金象泰温馨家园 39 地下停车场 3.8 🧭 导航
3 金象泰温馨家园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金象泰温馨家园 44 停车场出入口 3.5 🧭 导航
4 八一花园南侧停车场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八一花园西南侧 122 地上停车场 4.5 🧭 导航
5 城市广场地下停车场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147号新桥城市广场 162 地下停车场 4.5 🧭 导航
6 八一花园停车场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139号 187 地上停车场 4 🧭 导航
7 金象泰温馨家园停车场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金象泰温馨家园 189 地上停车场 4.3 🧭 导航
8 新桥城市广场停车场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147号新桥城市广场 239 地上停车场 4.4 🧭 导航
9 只楚路6号院停车场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新桥国际佳苑南侧约120米 291 地上停车场 3.9 🧭 导航
10 金象泰温馨家园西侧临时停车点 烟台市芝罘区楚凤一街金象泰温馨家园西侧 371 临时停车点 4.7 🧭 导航
11 楚凤花园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芝罘区 389 停车场出入口 3.6 🧭 导航
12 停车场(鲁银商务楼北)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新桥国际佳苑南侧约120米 391 临时停车点 4.7 🧭 导航
13 世嘉岭秀地下停车场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路93-附7号附近 488 地下停车场 4.4 🧭 导航
14 楚凤花园停车场 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楚凤花园 497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15 麦德龙(芝罘商场店)立体停车场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只楚路149号 530 立体停车场 3.5 🧭 导航
16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停车场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路102号 578 地上停车场 4.3 🧭 导航
17 停车场 楚凤一街54-1号附近 623 地上停车场 4.3 🧭 导航
18 喜旺工业园停车场 烟台市芝罘区新桥西路25号 638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19 地上停车场 烟台市芝罘区新桥路新桥文化广场南侧 640 地上停车场 3.7 🧭 导航
20 建城西府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芝罘区凤凰台路建城西府 650 停车场出入口 4.6 🧭 导航

烟台市部份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注意:大部分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公共车位和小区限价等情形,酒店、饭店等私营区域不受限价影响。停车前请务必咨询具体价格

# 停车收费规则详情
1
🚉 火车站停车费用标准
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每半小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
2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长岛综合试验区车站、码头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计时收费时段:白天指当日7时至20时(含),夜间指20时至次日7时(含)。跨时段停车的,按白天夜间分别累计计费。
3
✈️ 机场
烟台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首个半小时内2元;超过首个半小时,按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费,每小时5元。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均不超过50元。大型机动车,首个半小时内5元;超过首个半小时,按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费,每小时10元。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60元,第二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7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均不超过80元。在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4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市区范围内(不含蓬莱区、长岛综试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除机场、火车站、码头等部分重要交通场站外):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计时收费时段:白天指当日7时至20时(含),夜间指20时至次日7时(含)。跨时段停车的,按白天夜间分别累计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除外)每次停放30分钟(含)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服务费。军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等在各类停车场停车免交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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