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栖霞市烟台桃村中心医院(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西安路桃村镇牙前路9号)附近,本站已经收录51个停车场,推荐其中最近的20个,分别为烟台桃村中心医院地上停车场入口,栖霞桃村博霖商务大酒店停车场出入口,高效农业产业园停车场,高效农业产业园停车场出入口等,具体信息看下表:

# 停车场名称 地址 距离 类型 评分 导航
1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地上停车场入口 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西安路烟台桃村中心医院 94 停车场入口 3.5 🧭 导航
2 栖霞桃村博霖商务大酒店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栖霞市西安路烟台桃村中心医院西南侧约100米 269 停车场出入口 4.5 🧭 导航
3 高效农业产业园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海口路 546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4 高效农业产业园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栖霞市 580 停车场出入口 4.8 🧭 导航
5 山水明珠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栖霞市北京路与桂林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250米 605 停车场出入口 3.5 🧭 导航
6 山水明珠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北京路山水明珠 610 地上停车场 3.5 🧭 导航
7 栖霞市桃村镇人民政府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昆明路栖霞市桃村镇人民政府 707 地上停车场 4.6 🧭 导航
8 桃源御景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政府西临 714 停车场出入口 5 🧭 导航
9 桃源御景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政府西临 729 地上停车场 3.6 🧭 导航
10 桃花源明珠小区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西安路亿泰广场东南侧约230米 904 地上停车场 4.1 🧭 导航
11 桃村汽车站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同庆路中国农业银行对面 1015 地上停车场 5 🧭 导航
12 桃村鑫福苑小区东南侧临时停车点 烟台市栖霞市南京路亿泰广场西北侧约60米 1113 临时停车点 4.4 🧭 导航
13 桃村鑫福苑小区南侧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南京路亿泰广场西侧约100米 1158 门前停车场 3.9 🧭 导航
14 华光名苑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重庆路华光名苑西北侧约30米 1218 地上停车场 3.5 🧭 导航
15 华光名苑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栖霞市北京路与重庆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200米 1218 停车场出入口 3.7 🧭 导航
16 北京路北侧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北京路塔峰小区东北侧约70米 1302 临时停车点 3.5 🧭 导航
17 塔峰小区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北京路塔峰小区 1423 地上停车场 4.3 🧭 导航
18 烟台宇朗电商产业园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北京路塔峰小区北侧约120米 1458 地上停车场 4.9 🧭 导航
19 清泉阳光城停车场 烟台市栖霞市烟沪线清泉阳光城 1725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20 清泉阳光城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栖霞市桃村镇泰安路与204国道交汇处 1725 停车场出入口 4.2 🧭 导航

烟台市部份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注意:大部分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公共车位和小区限价等情形,酒店、饭店等私营区域不受限价影响。停车前请务必咨询具体价格

# 停车收费规则详情
1
✈️ 机场
烟台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首个半小时内2元;超过首个半小时,按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费,每小时5元。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均不超过50元。大型机动车,首个半小时内5元;超过首个半小时,按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费,每小时10元。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60元,第二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7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均不超过80元。在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2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长岛综合试验区车站、码头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计时收费时段:白天指当日7时至20时(含),夜间指20时至次日7时(含)。跨时段停车的,按白天夜间分别累计计费。
3
🚉 火车站停车费用标准
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每半小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
4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市区范围内(不含蓬莱区、长岛综试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除机场、火车站、码头等部分重要交通场站外):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计时收费时段:白天指当日7时至20时(含),夜间指20时至次日7时(含)。跨时段停车的,按白天夜间分别累计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除外)每次停放30分钟(含)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服务费。军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等在各类停车场停车免交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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