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龙口市烟台龙矿中心医院(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振兴南路369号)附近,本站已经收录36个停车场,推荐其中最近的20个,分别为烟台龙矿中心医院地上停车场西出入口,烟台龙矿中心医院地上停车场,海岸华府东北侧停车场,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停车场出入口等,具体信息看下表:

# 停车场名称 地址 距离 类型 评分 导航
1 烟台龙矿中心医院地上停车场西出入口 山东省龙口市振兴南路249号 94 停车场出入口 3.6 🧭 导航
2 烟台龙矿中心医院地上停车场 山东省龙口市振兴南路249号 124 地上停车场 4.7 🧭 导航
3 海岸华府东北侧停车场 烟台市龙口市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西北侧约150米 411 地上停车场 4.6 🧭 导航
4 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停车场出入口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振兴南路1569号 476 停车场出入口 4.9 🧭 导航
5 西海岸南侧临时停车点 烟台市龙口市 538 临时停车点 4.8 🧭 导航
6 山东龙口矿业集团高级技工学校停车场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振兴南路1569号 619 地上停车场 5 🧭 导航
7 龙口海湾大酒店(振兴南路店)北侧停车场 烟台市龙口市环海南路龙口海湾大酒店(振兴南路店)西北侧 696 临时停车点 4.2 🧭 导航
8 新龙家苑停车场 烟台市龙口市新龙路新龙家苑 728 地上停车场 5 🧭 导航
9 龙口市龙矿学校停车场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新龙路201号 732 地上停车场 4.8 🧭 导航
10 龙口市龙矿学校停车场出入口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新龙路201号 732 停车场出入口 3.7 🧭 导航
11 新龙家苑停车场入口 烟台市龙口市 762 停车场入口 4.5 🧭 导航
12 芙蓉小区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龙口市振兴南路455号 778 停车场出入口 4.5 🧭 导航
13 芙蓉小区停车场 烟台市龙口市振兴南路455号 827 地上停车场 3.9 🧭 导航
14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停车场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振兴南路351号 861 地上停车场 4.9 🧭 导航
15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二中队停车场出入口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振兴南路351号 861 停车场出入口 4.6 🧭 导航
16 龙口广场西侧临时停车点 烟台市龙口市广场南路龙口广场西侧 882 临时停车点 3.7 🧭 导航
17 停车场 烟台市龙口市环海南路龙口广场西侧约170米 885 临时停车点 3.9 🧭 导航
18 芙蓉北区停车场出入口 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开发区振兴南路330号 905 停车场出入口 5 🧭 导航
19 芙蓉北区停车场 烟台市龙口市龙口开发区振兴南路330号 909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20 停车场(龙中路) 烟台市龙口市广场南路龙口广场 915 地上停车场 3.9 🧭 导航

烟台市部份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注意:大部分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公共车位和小区限价等情形,酒店、饭店等私营区域不受限价影响。停车前请务必咨询具体价格

# 停车收费规则详情
1
🚉 火车站停车费用标准
火车站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每半小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
2
✈️ 机场
烟台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首个半小时内2元;超过首个半小时,按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费,每小时5元。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30元,第二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4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均不超过50元。大型机动车,首个半小时内5元;超过首个半小时,按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费,每小时10元。连续停放的,第一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60元,第二个24小时收费额不超过70元,第三个24小时起每24小时收费额均不超过80元。在停车场停放15分钟(含)以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
3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长岛综合试验区车站、码头停车场收费标准: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30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计时收费时段:白天指当日7时至20时(含),夜间指20时至次日7时(含)。跨时段停车的,按白天夜间分别累计计费。
4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市区范围内(不含蓬莱区、长岛综试区)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除机场、火车站、码头等部分重要交通场站外):小(中)型机动车1元/半小时,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费,连续停放的,每24小时收费额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收费额最高不超过5元;大型机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的两倍计费;三轮摩托车及三轮电动车按小(中)型机动车收费标准减半计费。计时收费时段:白天指当日7时至20时(含),夜间指20时至次日7时(含)。跨时段停车的,按白天夜间分别累计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场(交通场站停车场、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场除外)每次停放30分钟(含)内免收停车服务费。对新能源号牌汽车,每日(连续24小时为1日)在同一个公共停车场或道路泊位免收首个2小时停车服务费。军车以及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市政服务车等在各类停车场停车免交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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