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喀什地巴楚县巴楚县天山专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友谊南路)附近,本站已经收录47个停车场,推荐其中最近的20个,分别为巴楚华仁宾馆地上停车场,巴楚县泰和广场停车场,星公馆西南侧停车场,巴楚县泰和广场停车场出入口等,具体信息看下表:

# 停车场名称 地址 距离 类型 评分 导航
1 巴楚华仁宾馆地上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东路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侧约120米 227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2 巴楚县泰和广场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西路巴楚县泰和广场 293 地上停车场 4.1 🧭 导航
3 星公馆西南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友谊南路苏莱曼小区南侧约200米 297 地上停车场 5 🧭 导航
4 巴楚县泰和广场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西路巴楚县泰和广场 302 停车场出入口 4.5 🧭 导航
5 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团结西路晨光小区西北侧约250米 329 临时停车点 3.9 🧭 导航
6 鹿晖商城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东路鹿晖商城 329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7 晨光小区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友谊南路晨光小区 359 地上停车场 4.5 🧭 导航
8 晨光小区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巴楚县教育大道与友谊南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50米 359 停车场出入口 4.2 🧭 导航
9 临时停车点 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东路苏莱曼小区东南侧约70米 483 临时停车点 4.1 🧭 导航
10 团结东路北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团结东路巴楚县阿亚提医院西侧约60米 534 临时停车点 5 🧭 导航
11 临时停车点 喀什地区巴楚县团结西路与迎宾南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30米 549 临时停车点 4.4 🧭 导航
12 新联未来城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南路新联未来城 614 地上停车场 4.5 🧭 导航
13 新联未来城停车场出入口 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西路与迎宾北路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10米 614 停车场出入口 4.6 🧭 导航
14 新疆巴楚银星大酒店(团结西路店)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团结西路与迎宾南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60米 644 地上停车场 4.9 🧭 导航
15 鑫都宾馆(迎宾南路店)西北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文化西路新联未来城西南侧约100米 646 临时停车点 4.7 🧭 导航
16 大富豪主题宾馆北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友谊北路苏莱曼小区北侧约50米 653 地上停车场 4.1 🧭 导航
17 平安居东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南路新联未来城西侧约30米 654 临时停车点 4.1 🧭 导航
18 江苏大厦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北路阳光大酒店西侧约30米 712 地上停车场 3.0 🧭 导航
19 开元宾馆(迎宾路店)南侧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南路开元宾馆(光明路店)南侧 755 路侧停车场 4.5 🧭 导航
20 停车场 喀什地区巴楚县迎宾北路阳光大酒店西北侧约90米 778 地上停车场 4.2 🧭 导航

喀什地区部份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注意:大部分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公共车位和小区限价等情形,酒店、饭店等私营区域不受限价影响。停车前请务必咨询具体价格

# 停车收费规则详情
1
📌 停车收费标准
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院内停车场(165个收费车位)收费标准:依据《关于调整喀什市区停车场车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喀市发改字〔2013〕236号)执行,即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小车每小时2元,大车每小时4元;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2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
2
🛣️ 公共道路停车费用标准
喀什经济开发区丽景天成小区门外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喀什市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半个小时内免费2元/小时,夜间段(22:00—次日9:00)内最高封顶10元。月卡优惠:每月100元/车;年卡优惠:全年1080元/车。每户家庭仅限登记一辆车享受优惠价格,第二辆车按200元/月/车收费。
3
📌 停车收费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停车占道费:临时车辆停车费半个小时内免费2元/小时,24小时内最高封顶36元。业主停车费为360元/年。
4
✈️ 机场
喀什徕宁国际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自2026年5月26日0时起执行):依据《关于调整喀什市区停车场车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喀市发改字〔2013〕236号)执行。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按累计时间进行计费。小车(9座以下含9座)每车每小时2元;大车(9座以上)每车每小时4元。夜间停车按每车每小时2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摩托车、二轮、三轮电动车、自行车、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军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热、供电、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煤气工程等抢修车辆及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殡葬车辆、残疾旅客车辆免收停车费。
5
📌 停车收费标准
市区公益性停车场所及占道(人行道)停车场收费标准: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免收费,超过30分钟按1小时计费,按累计时间进行计费。小车(9座以下含9座)每车每小时2元;大车(9座以上)每车每小时4元。白天时段(北京时间09:00—22:00)按上述标准收费;夜间时段(北京时间22:00—次日09:00)停车按每车每小时2元计费,最高不超过每车10元。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军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实施作业的供水、供热、供电、广播、电信、园林、环卫、市政工程、煤气工程等抢修车辆及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殡葬车辆、残疾旅客车辆免收停车费。
⚡ 数据从网络行整理,仅供参考。